普遍联系:马克思主义新闻学的重要哲学基石及其实践价

发布时间:2024-04-08 02:57:54 来源:雷火电竞app官网入口 作者:雷火竞技app官网入口 16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 喻发胜;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喀什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张唐彪;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鲁文禅

  内容提要“普遍联系”作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哲学原理,其科学性在互联网时代从技术层面得以进一步验证。“普遍联系”在“人化世界”的表征在历经“语言联系”“器物联系”与“能量联系”之后,在当今时代凸显为“信息互联”。以“普遍联系”为哲学基石重新考察“新闻起源”“新闻定义”“新闻价值”等新闻学核心命题,有利于推动马克思主义新闻学向“互联网范式”转型,有利于增强马克思主义新闻学对当代新闻实践的指导作用。

  从学科发展历史看,“新闻学作为一个学科,总是显得有点底气不足步履蹒跚”,[1]且当今时代由于“新的传播技术摧毁了现存的制度”,[2]新闻学和新闻业均遭遇严峻挑战,因此有学者提出“重造新闻学”这样一个对学科发展极为重要的命题。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新闻学是为了更好地引领整个新闻学科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新闻学的科学性、先进性在于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那时哲学不仅在内部通过自己的内容,而且在外部通过自己的表现,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3]整个新闻学,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新闻学应更多地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汲取营养,以壮根基。

  早在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曾深刻指出:“当我们通过思维来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 [4]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观点之一。当今时代,网络社会崛起,“在人类历史上处于中心位置的,是各种相互交往的网络”[5]恰是对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哲学原理的现实回应,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新闻学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新闻学理应以这一重要哲学原理为基石进行“重造”。“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6]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哲学原理即为马克思主义新闻学向“互联网范式转型”且“重造新闻学”之“根本”。

  “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7],“辩证法在考察事物及其在头脑中的反映时,本质上是从它们的联系、它们的连结、它们的运动、它们的产生和消失方面去考察的”。[8]作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一,“普遍联系”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具有奠基石作用。‍

  “普遍联系”思想的澄明经历了“浑沌直观的联系一般观念”“个别分析的特殊联系思想”“整体把握的普遍联系学说”三个历史阶段。[9]

  在生产力尚不发达的古代,“联系”思想处于“浑沌直观”的“一般观念”状态。中外先哲大多以其“天才式的直觉”看待“联系”,如老子“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10];赫拉克利特“冷变热,热变冷,湿变干,干变湿”[11]等等‍。当时的“天生的辩证论者”大多将自然界看作“包括一切的整体”[12],万事万物的种种联系与互相作用皆属“不言而喻”。正如恩格斯所言:“在古希腊人那里——正因为他们还没有进步到对自然界的解剖、分析——自然界还被当作一个整体而从总的方面来观察。自然现象的总联系还没有在细节方面得到证明,各种联系对希腊人来说是直观的结果。”[13]“这种观点虽然正确地把握了现象的总画面的一般性质,却不足以说明构成这幅总画面的各个细节。”[14]

  文艺复兴前后至18世纪下半叶,以“个别分析”为特征的“特殊联系思想”渐成。笛卡尔、斯宾诺莎、卢梭、狄德罗等人运用“分析-还原”的方法将统一的自然界分解为不同领域,分门别类进行探究,“并不笼统地否定事物之间的联系,而是撇开广泛的总的联系进行考察,以自己的‘特殊’联系见识否定古代的联系一般观念”。[15]这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联系观虽然是对古代“浑沌直观的联系一般观念”的否定,却不可避免地会阻碍人类“从了解部分到了解整体、到洞察普遍联系的道路”[16],当其发展到登峰造极之时,必然会出现对这种否定的再否定。

  从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肇始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立,以“整体把握”为特征的“普遍联系学说”最终产生。康德、谢林、黑格尔等德国古典哲学家率先从总体上考察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与相互作用。尤其是黑格尔,他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述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试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17]但作为唯心主义哲学家的黑格尔却将“普遍联系”视为“绝对理念”,从而将世界的“现实联系”颠倒为“幻想”“虚构”“造作”的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当时自然科学领域的诸多性成就对黑格尔唯心主义“整体联系观”批判地继承,创立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整体联系观”,亦即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学说。

  19世纪中后期“现代自然科学”脱离“自然哲学”,“达到了科学的、系统的和全面的发展”,[18]‍特别是“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细胞学说”三大标志性科学的发现直接为“普遍联系”提供了坚实的科学依据,“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们现在不仅能够说明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来说也能说明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19]马克思主义哲学克服形而上学哲学的片面化、绝对化,使“普遍联系”升华为真正“科学的哲学原理”——“在希腊人那里是天才的直觉的东西,在我们这里是严格科学的以经验为依据的研究的结果,因而也就具有确定得多和明白得多的形式。”[20]

  由此可知,普遍联系是世界的本来面目和本质属性,“我们所面对着的整个自然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而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物体,是指所有的物质存在……” [21]具体来说,“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不仅具有客观性、多样性和条件性,还具有普遍性。“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任何事物内容的不同部分和要素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联系之中;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交互作用之中。需要指出的是,“实践”作为人类生命活动和社会存在的基本形式,实质上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联系形式,即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社会中人与人的一切现实联系的基本方式和途径;同时事物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是通过中间性的联系和过渡性环节而实现的。[22]

  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这一范畴在哲学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自诞生以来不仅在指导人类社会实践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价值,其自身的科学性也不断得到检验。当今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互联网的技术原理、新媒介技术的广泛运用以及大数据技术等从多个维度进一步验证了“普遍联系”哲学原理的科学性。

  互联网中数以亿计的计算机、电脑、智能手机等能得以准确、高效地“互联”,其底层逻辑源于“分布式通信”(Distributed Communications)“包切换”(Packet‍ Swiching)与“TCP/IP协议”这三大技术原理。

  在互联网的雏形“阿帕网”(APPA‍ Net)诞生前,世界上的计算机网络以“中央控制式”原理组建为主。1969年美国采用保罗·巴兰(Paul‍ Baran)的“分布式通讯”理论,使联网的每一台计算机都在去中心化的状态下能与网络中的其他任意一台计算机互联,即使网络中的某条甚至某部分线路遭到破坏也不影响其他计算机之间的相互联系。[23]同时,保罗·巴兰还提出看似违反常理的“包切换”‍原理[24],即将所传输的数据分拆成一个个标准的“数据包”并标上来源地与目的地,被分拆的“数据包”可沿任意路径在网络中高效传送,接收端将收到的所有“数据包”在目的地按顺序重新“联”在一起。“阿帕网”即依据“分布式通讯”理论和“包切换”原理组建而成。1974年文顿·瑟夫(Vinton‍ G‍. Cerf)和鲍伯·卡恩(Bob‍ Kahn)提出“传输控制协议”(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TCP)和“网际协议”(Internet Protocol,IP)——前者解决网络传输中数据完整性问题,后者解决网络传输目的地精准性问题——二者合称“TCP/IP”协议。[25]在“分布式通信”理论、“包切换”原理与“TCP/IP”协议共同支撑下,网络中不同计算机等各类终端不仅能“互连”“互认”,还能“互懂”,从而使海量数据在“相互连接的网络”中得以高效、准确地传输。1983年1月1日,美国将“TCP/IP协议”作为“阿帕网”的标准协议,并将遵循这一协议的计算机网络命名为“因特网”(Internet),即现在所称的“互联网”。显而易见,支撑互联网的三大技术原理与“普遍联系”的哲学原理一脉相通。

  依托互联网这一基础设施,以“互联”为特征的各类新媒介如雨后春笋般生长且持续、快速迭代。其一表现为以门户网站、社区论坛、博客、播客、视频流媒体、短视频等为代表的内容生产与传播型新媒介日益推进海量信息的“广泛互联”;其二表现为以电子邮箱、即时通讯、在线聊天室、各类社交应用等为代表的人际交往型新媒介日益推进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互联”;其三表现为以Yahoo、Google、Bing、百度、搜狗等为代表的信息搜索型新媒介日益推动人与信息的“精准互联”。同时,在互联网强大的“联接力”影响下,各种行业、各类组织机构都被“互联网+”(或称“+互联网”)。经济领域如“互联网+零售”“互联网+交通”“互联网+旅游”等;民生领域如“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社会管理领域如“互联网+政务”等。此外,物联网的发展已呈方兴未艾之势,物与物之间借助互联网、云存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推动“泛在互联”的实现。总之,以“互联”为特征的各类新媒介的广泛运用,使人类社会中各要素、物质世界中各要素以及人类社会与物质世界之间的相互联系变得更广泛、更便捷、更精准、更紧密,这成为“普遍联系”哲学原理的鲜活注释和生动写照。

  “大数据”(Big ‍Data)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26]‍“大数据之父” 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Viktor ‍Mayer-Schönberger)认为大数据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让数据“发声”,以“发现和理解信息内容及信息与信息之间的关系”[27],‍亦即大数据技术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关联分析“能够揭示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28]]。“数”是人类思维的产物,是人类认识世界的重要标尺、分析世界的逻辑工具,毕达哥拉斯学派称“万物皆数”[29]‍,罗素说“数学即逻辑”[30]]。数学凭借其严密、抽象的公理系统,描述、验证事物的结构(存在数量)和关系(存在变化),结构与关系存在关联,数据也便存在关联。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数据描述、数学建模、数理推断等方式,人们可以揭示传统技术在微观、具体、局部层面难以展现的抽象特征,从而发现事物与事物之间隐而未现的“关联关系”。大数据作为当代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使“普遍联系”的哲学原理在数理层面进一步得以验证。

  “每个事物(现象等等)的关系不仅是多种多样的,并且是一般的、普遍的。每个事物(现象、过程等等)是和其他的每个事物联系着的。”[31]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联系除了物质、能量的转换,还得益于作为“非物质存在”的“信息”。“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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