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解读《古城区住宅功能转化补贴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9-19 10:17:07 来源:雷火电竞app官网入口 作者:雷火竞技app官网入口 17

  12月23日,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党总支、主任李济哲,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艾新,详细解读《古城区住宅功能转化补贴办法(试行)》和《古城区精品文旅项目奖励办法(试行)》,并回答记者提问。

  古城是聊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载体,促进住宅功能转化、不断提升古城活力是我们当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充分调动古城住宅所有人住宅功能转化的积极性,我们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古城区住宅功能转化补贴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给予装修补贴、租金补贴的方式进行政策引导与支持。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所用房屋须为光岳府、东昌首府、东昌御府等2013年以来新建居住用房(住宅),房屋为个人所有或达成3年及以上租赁合同;

  (二)房屋使用功能须由个人居住调整为餐饮、住宿、文化、娱乐、休闲、康养、文创等商业使用,且非个人居住实际面积达到房屋总面积的80%(含)以上。鼓励但不限于按照片区业态规划引进多种商业形态;

  单套住宅功能转化可享受装修补贴。按照房屋实际转化面积和装修投入金额,对每套住宅按照每平方米实际造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300㎡以下的住宅补贴总额不超过12万元、300㎡以上的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连片住宅功能转化在享受装修补贴的基础上,可享受租金补贴。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对每套住宅按照每月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一)在实施住宅业态转化项目前,房屋所有人或租赁方应首先向东昌府区古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合同、《古城住宅房屋调整业态备案表》以及房屋装修设计效果图等材料,由东昌府区古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核。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旅发集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明确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列入补贴范围;对转化业态、装修效果或连片租赁事项有异议的,及时反馈给经营主体,视情修改后可重新申报。

  (三)经营主体按照备案约定的业态和装修设计效果进行装修。装修期间,经营业态有变化或者装修原设计变更20%以上的,应重新备案、审核。

  (一)完成装修并实际运营后,经营主体向东昌府区古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装修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东昌府区古委会办公室对经营主体房屋转化面积、转化业态和装修投入、是否符合连片租赁等进行初审;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旅发集团对装修补贴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到现场对装修材料、装修效果等进行验收,确定补贴额度;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装修补贴或租金补贴金额后报送至市财政局,资金下达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装修验收通过之日起30日内,兑现装修补贴总额的60%;经营满一年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旅发集团对其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兑现剩余40%的装修补贴。

  第一年自经营之日起半年内,兑现年租金补贴的60%;经营满一年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旅发集团对其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兑现剩余40%的租金补贴。后两年根据实际经营状况,每半年、一年分别支付年租金的60%和40%。

  本《办法》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转化的项目,按照前述政策的100%兑现补贴;2022年7月1日(含)之后转化完成的项目按照80%兑现补贴。享受租金补贴政策的,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前。

  在此,恳请各位记者朋友持续关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帮助我们做好《办法》的宣传,也期待更多高品质商户落户古城,更多市民朋友走进古城,进一步提升古城活力,焕发古城风采。

  为全面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整改任务,加快推进古城区住宅功能转化,形成特色鲜明、业态多样、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文旅业态,努力实现让古城“活起来、火起来”的目标,按照《聊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整改工作推进方案》(聊政字〔2021〕6 号)相关要求,我局联合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旅发集团制定印发了《古城区精品文旅项目奖励办法(试行 )》(聊文旅字〔2021〕76号),并进一步细化制定了《古城区精品文旅项目评分细则(试行)》。

  古城区精品文旅项目分为住宿类、餐饮类、文化类、休闲类共4个类别进行评选。住宿类包括民宿、客栈、酒店;餐饮类包括中餐、西餐、特色餐饮;文化类包含书店、非遗馆、艺术馆、美术馆、博物馆;休闲类包含酒吧、茶吧、咖啡厅、轰趴馆、休闲娱乐俱乐部等。

  (一)项目所用房屋必须为聊城水上古城内功能转化住宅和商业用房,房屋为个人所有或达成3年及以上租赁合同;

  (二)房屋使用功能必须为餐饮、住宿、文化、娱乐、休闲、文创等商业运营,且非个人居住实际面积达到房屋总面积的80%(含)以上;

  (四)已经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每年正常营业不低于300天, 半年不低于150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

  (二)专家评审。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不少于 7名专家对精品项目奖励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验收,按照不同类别精品项目评分细则给予分数评定;

  (三)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后,按照项目评分从高到底选取一定比例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由社会公开投票;

  (四)公示评定。专家评审得分占70%,网络投票得分占30%。两项分数相加,按照分数高低确定最终奖励项目,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古城区精品文旅项目。

  古城区精品文旅项目奖励资金是由市财政专项安排,用于支持聊城水上古城内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文博场馆、书房书店、非遗文创等商业业态方面的专项资金。古城区精品文旅项目奖励资金遵循以下原则:

  (一)引导激励原则。奖励资金专指精品项目奖励,不属行业补助,要突出重点,发挥资金对文旅产业投入的正向引导和撬动作用;

  (二)公平公正原则。对评审办法、评审流程、评审结果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奖励资金使用公平、公正、合理、高效;

  (四)跟踪问效原则。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旅发集团全程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元旦将至,我代表市文化和旅游局向广大市民群众和投资商户发出诚挚邀请,邀请大家投资兴业到古城,参观游览到古城,为古城“活起来、火起来”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再次感谢各位新闻媒体记者对聊城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在元旦来临之际,预祝大家阖家欢乐,幸福安康!

  原标题:《【新闻发布】解读《古城区住宅功能转化补贴办法(试行)》,介绍古城区精品文旅项目奖励申报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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